楼上的,早就觉得你不像那些怀着特殊目的而来的人 在吵得这么激烈的时候能够公开接受不同意见,有大将风范 有机会的话聚一聚,我请客,给我发信息 告某某的问题不在于我,这个法律程序已经启动了,像那个不自知的黑豹还在网上蹦跶呢 如果这次只是舆论上有点影响,也就算了,理不辩不明,就当作宣传了 可是如果取得的证据证明确实对大会的报名工作、联盟的日常工作有了影响,那他把馆卖了也赔不起 现在这个行业局面很乱,但凡开馆的应该都体会过受同行污蔑的痛苦 和他们吵吧,让外行人看笑话,不吵吧,好像自己理亏,声誉就下去了 我在招生的时候就告诫我们参加招生的学员、工作人员,自己的好要别人说,别人的好要自己说;自己的不好要自己说,别人的不好自己不能说 这次在网上,是替别人代言,所以没了那么多的顾忌,失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