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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流浪?
所谓的放生==遗弃
被遗弃在百鸟园的猫(小蓝 摄 )
城市家养动物被遗弃现状调查(一)
作者 李罡 ■随着城市的宠物热,每天都有几十上百的小动物被遗弃受残害 ■喜迁新居、结婚生子,都能使杀戮和遗弃小动物发生在普通人中 ■法律缺位使虐待、遗弃、残害动物的行为毫无顾忌、肆无忌惮 一个横跨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的沉重话题 核心提示 8月里,各地媒体连续报道了几起见死不救的事件:甘肃女教师孙祥玉在县司法局局长、公安局局长等一行六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被其丈夫追杀两个多小时,被砍78斧惨死斧下,围观干部、群众无一人相救;南方某市的女售票员在追查票款的过程中,被歹徒当着一车乘客的面连刺20余刀,惨死在血泊之中,一车乘客冷眼相看无一人施救。这两起案件发生在或东或西,案件本身似乎也并无关联,媒体在报道这些事件的同时或声讨当事官员的冷漠,或号召读者对该不该见义勇为展开大讨论。而我们却隐隐地感到,这些案件所折射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心态是一种对生命的麻木和淡漠。于是就决定做这篇似乎与这些案件毫无关系,似乎也不完全是一个法治话题的调查。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从一个民族的灵魂上去找一找缺损的“链条”。 8月16日,新浪网的宠物栏目里出现了这样一条求助启事:在海淀区蓝靛厂附近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的小狗非常可怜。小狗每天由一个姐姐给一点吃的东西(姐姐家有人狗毛过敏不能收养它)。小狗经常被小区的保安用电棍追着打。每当到姐姐喂饭的时候,小狗会冒着挨打的危险在这家的门口等着,不得不走的时候,又一步一回头地看着姐姐。小狗有时也会像我们身边的一个孩子,天真地叼玩姐姐给的一个小玩具熊,但是哪怕身边有人大声一点说话,它就赶紧放下玩具,沮丧地用下巴贴着地面走开,刚刚开启的一点快乐天性马上被自卑所代替。小区就要拆迁了,居民们都兴高采烈地要走了,姐姐不知道冬天小狗会到哪里栖身,饿了谁还会给它一口饭吃…… 其实如果人们关注这些无辜的小生命,几乎每天都可以在网上、在报纸电视上,甚至在身边看到听到这样的故事。街上的流浪狗每天都在增多,小区里的流浪猫饿得围住居民楼的住户乞讨,或是吃垃圾里的馊剩食品。几天的调查,记者除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到了家养宠物被遗弃的现状、原因,听到了太多太多小动物被遗弃残害的故事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国第一个小动物保护组织——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73岁的芦荻教授所说的一句话:不要认为扔掉一只猫狗甚至放任人们去残害它们不是什么大事,这是会在一个民族的灵魂上制造伤疤的。 ■源头失控——家养宠物基数过大 当初设计收养小动物的数量不能超过200只,但是目前收养数量已经超过300只的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是目前北京比较正规的小动物救助基地。该基地负责人张吕萍女士介绍,现在每天联系要遗弃家里的小动物,送到这里来的电话几乎接不过来。她认为,北京宠物市场多年的无序泛滥、缺乏法规管理,是造成今天家养宠物基数过大,猫狗等小动物被随意遗弃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由于前些年出台的限养法仅对市民养狗做出了相关规定,而对于宠物狗的源头——狗市、狗的繁育没有限制,北京的狗市最红火时,狗贩子们成车皮甚至包飞机从南方一些繁殖基地往北京运狗。不少人从这些小生命身上发了大财,买了房子买了车,甚至包养了情妇。而随着宠物市场的逐渐饱和及民间的大量繁殖,开始卖到上万元的京叭、西施等宠物犬如今五六十元都不好卖,北京的宠物犬总量也从10年前的数量很少发展到现在的保守估计在50万只以上。一些市民也觉得买只活狗比买个玩具还便宜,于是有思想准备的没有思想准备的,有条件的没有条件的纷纷买狗养狗,有的人喜欢了就养不喜欢了就扔、就换,小区里、大街上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越来越多,那些过去有家时受宠爱的小生命的悲惨命运也就随之而来。 ■城市拆迁——人的喜日子,猫的劫难日 不写出来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随着城市老旧民房的拆迁,在居民们欢天喜地喜迁新居之时,数以万计的家猫却成了流浪儿或是被猫贩子活着剥皮送进了餐馆。 在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采访时,一只浑身油黑非常漂亮的大猫温顺地趴在记者腿上不肯离去。张吕萍女士介绍说,基地的这只猫还有一只黄猫是一位老工人在一个拆迁点从猫贩子的剥皮刀下抢出来送到基地的。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2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宋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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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家养动物被遗弃现状调查(二)
城市家养动物被遗弃现状调查(三)
说到每天都在发生的动物被遗弃、受残害的事情,芦荻老人多次泣不成声。这位曾经给毛泽东做过陪读、专门研究古代文学的老教授发自肺腑地说:“不要认为扔掉一只猫狗甚至放任人们去残害它们不是什么大事,这是会在一个民族的灵魂上制造伤疤的。我非常相信年轻的力量,有些年轻人听到了我的情况,会给小动物们送来一两百元钱,我非常感谢他们,因为我觉得他们送来了一个理想,一种爱护动物的价值取向。我今年已经73岁了,也许等不到我国的禁止虐待动物法出台的那一天了。我对儿子说过,不是有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诗吗,假如中国的禁止虐待动物法案颁布的那一天妈妈不在人世了,你一定到妈妈的坟墓上去……告诉……妈妈一声……” ■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是检验其民族文化素养的窗口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对城市流浪动物增多的原因调查还显示:造成该现状还与公众缺乏正确对待伴侣动物的意识和养护知识有关,社会对做负责任的宠物主人的宣传教育也严重不足。 秦会长对记者说,现在好像一提保护动物就会遭到一种相反观点的反驳,认为那么多残疾人、失学儿童还救不过来还提什么救助动物?我们认为,残疾人、失学儿童是应该救助,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也建立了希望工程,有了初步的保障体系。而动物们现在确实非常可怜,它们从一两个月就被人为地抱离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人家,主人的素质高低、脾气好坏、喜怒哀乐都能决定它们的命运。没有人去更多地关注它们,帮助它们,没有法律来保护这些弱者中最弱小的生命。而我们的整个社会道德体系应该是一环紧扣一环的,不能想象一个对弱小的动物的生命毫无同情心和责任感,甚至残暴地对待动物的人,能够去关爱宽容他人,关爱其他的生命。同样,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也不会等到所有的国民都脱困或是成为富翁之后再去提保护动物。 张吕萍女士也说,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刚从乌克兰的敖德萨市回来,那里居民的月平均收入只有2美元,一些人家穷得只能吃葡萄,但是人们还是拿出家里仅有的食物喂街上的流浪狗,可见人的善良与穷和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芦荻教授说,看一看动物对人的情意,再比一比我们有些人对动物的态度,我觉得很多人应该得到一种净化。我这里曾经有人送过来一只猫,养它的一位老奶奶去世了,猫在家3天没吃一口东西,左眼哭肿了。送它来的人带来了老奶奶生前的一块布,猫钻到布底下再也不肯出来,直到四天后死去。 张吕萍女士介绍,基地收养的流浪猫,50%以上都因为思念它们的主人而患有忧郁症,还有些猫来了之后不吃不喝自杀而死。我们可以给它们吃喝照顾,但是却无法改变这些小动物对主人的思念。 秦肖娜会长说,我过去曾经在电视台工作,去过很多国家采访。我发现国外的很多城市也有很多的流浪猫狗,一些市民定时的去给这些流浪动物送食物,动物们见到行人表现得非常亲近,人和人也很亲近。1993年我们在美国拍一个专题片,从街上走过时身边的流浪猫会过来蹭你的腿让你抚摸它,公园里的野兔不怕人。人与人之间也是,在纽约州一个人乘坐地铁问路,会有很多人帮助我,找帝国大厦时,问到的人会一直把我们带到目的地,在街上开车稍微走得慢一点,就会有司机探出头来问需要帮忙吗?在泰国的曼谷,很多流浪动物住在寺庙里,没有人去伤害它们。印度的猴子非常多,但是人与它们和平相处。日本的流浪猫多极了,很多人觉得喂养它们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在国外伤害弱小的动物要受到公众的谴责和法律制裁。国外有很多的由政府资助、慈善基金支持的民间组织,给流浪的动物做节育,或给它们提供清水和食物,鼓励人们认养流浪动物。怜悯弱小是见义勇为的基础,爱的教育应该从一点一滴开始。现在都在倡导“以德治国”,保护动物难道不应该成为以德治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我们道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链条”吗?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般猫狗的寿命都可以在十几年,而大多数养宠物的人根本没有这种思想准备就把动物买回了家。还有些主人并没有任何饲养宠物的科学知识,涉及到猫大了闹猫乱叫或是乱撒尿以及狗乱叫扰人休息的情况,不懂得采取一些节育或驯养措施,反而会怪罪动物,遗弃它们。因此,动物保护人士呼吁大众媒体以及社区管理机构,应该广泛宣传科学的饲养动物的知识和进行做一个负责任的动物主人的教育,使更多的小动物不被遗弃、不受残害。 ■文/本报记者 ■相关链接 德国议会前不久通过了《动物保护法》 该法规定:每一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都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的物质条件。甚至认领或购买一只小猫,《动物保护法》都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动物的活动和居住空间、饲料成分、饮水质量、卫生条件、光线强弱和气温条件等。 《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对于动物的生命,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动物实验都必须获得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实验单位要提供实验的科学或教育价值以及由此实验对动物产生的潜在不良影响。在宰杀动物时规定,必须使用麻醉药,这不仅适用于所有的温血动物,而且也包括冷血动物,如鱼类。在德国买鱼是不能把活鱼带回家的,在鱼出水前要将鱼一下处死,以尽量减少活鱼在离开水的情况下憋死的痛苦。如果执意要把活鱼带回家,必须去药店买一粒“晕鱼丸”,这种“晕鱼丸”放入水中后立刻融化,鱼儿在几秒钟后就会被麻醉而昏睡,在宰杀时,鱼就不会有丝毫痛苦了。 无辜残害动物的行为要受到制裁。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2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宋丽云)
城市流浪动物图片专题(一)
没人疼的孤儿猫
丧家之犬最可怜
被残害的全全
被虐杀后的小可怜
他就这样悲惨死去。
集贸市场: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何时才能过上温饱的日子,能有1个家?
恐怖。。。。。。
真可怜
这些人到底怎么想的啊
禽兽
扎根于普通人思想中的冷漠
坚决不养小动物,万一哪天它们死掉了,会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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