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在2005-5-18 14:59:00的发言:
大家终于理解我了!!!
真的,就和大家所说,杂志既然在市场销售,如果非法,那时出版部门的事情,和我们也没有关系,作为我们广大爱好者,关心的应该是杂志是否是为我们广大爱好者服务的。所以,我们应该共同帮助杂志提高知名度,提供跆拳道界的东西,包括投稿、图片等,我想杂志不应该,也绝对不可能不接受我们的意见的吧!
祝杂志越办越好,成为广大跆拳道界的良师益友!
好奇怪啊\你从前不是都以第三人称称呼那份杂志吗\现在怎么改成第一人称了\
不是连你自己都不敢承认自己的欺世盗名吧\
实不相瞒\我现在可是准备和你打擂台呢\我想\有了竞争\你会专业一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