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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人协会会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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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呵呵~我是会长啦!现在向大家阐明一下本会的会规,睁大眼睛看好呦~~~~ 1.凡入会者要服从高级机关指挥 2.凡有篡权心理或行为的会员一律取消资格, 终身不得入会!!! 3.要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损人活动,语言过激者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4.要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做违法乱纪 有损集体利益的行为 5.不得同时加入其他组织,一经查明将终身取消会员资格 6.会员之间要和睦相处,在损人活动中不得有出言辱骂 中伤同门之行为,一经查处 哼哼哼...自己看着办吧 这只是草案 大家还可以继续补充 [ Last edited by ☆梅子饭团★ on 2004-7-12 at 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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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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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本来就是疯人院的,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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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凉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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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刺猬VS玫瑰 at 2004-7-12 21:09:
我们本来就是疯人院的,怎么办呢?

再申请一个ID入会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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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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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除了这个你只能退出疯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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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说可以兼职的!~~
条件不要那么苛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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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可不行啦,团体是要讲制度的,没办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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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2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申请马甲去了!~~
唉!~~~
以后该用哪个ID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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