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北京大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时间 ;2011年 12月4日(品势) 10日(竞技) 竞赛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北京市各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学院 五、竞赛组别 1、甲组——普通高校中跆拳道项目特招和体育院校的学生 2、乙组——普通高校中非跆拳道项目特招入学的普通学生 六、比赛项目内容 1.竞技比赛项目 男子个人:-54KG、 58KG、62KG、67KG、72KG、78KG、84KG +84KG 女子个人:-47KG、 51KG、55KG、59KG、63KG、67KG、72KG +72KG 2.品势比赛项目 男子个人(限报两人) 女子个人(限报两人) 男子团体3人 女子团体3人 男女混双各1人 3. 品势比赛内容 预赛:甲组从太极5—8章中抽签决赛预赛项目;乙组从太极1—4章中抽签决赛预赛项目。 决赛:甲组、乙组均从高丽 金刚 太白 平原 十进中抽签决定决赛项目。 七、参加方法 1、各单位竞技比赛.品势个人比赛,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2、品势个人每项限报两人,品势团体3人、男女混双限报1队; 3、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 八、比赛方法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3、每场比赛两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4、品势比赛使用评分制办法,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5、称量体重,12月 3日下午2:00——5:00在科大田径场看台二楼进行,请运动员务必带上学生证、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 6、抽签,于 12月 3日下午在领队会上进行;(体育馆西南门9号) 7、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臂、护腿、护裆,手套。大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 8、参加各项比赛的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 9、参赛竞技运动员必须办理个人保险(大会可统一办理,品势比赛可不办。) 10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甲组: 1、品势比赛、竞技比赛每级别均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 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3,名并颁发奖杯; 3、团体总分记分方法,竞技比赛各级别前6名分别按9、7、5.5、5.5、2.5、2.5计分,品势比赛前6名分别按18、18、14、14、11、11计分,分别记入团体总分。 乙组: 1、品势比赛、竞技比赛每级别均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六名并颁发奖杯;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4、团体总分记分方法,竞技比赛各级别前8名分别按9、7、5.5、5.5、2.5、2.5、2.5、2.5计分,品势比赛前8名分别按18、18、14、14、11、11、11、11计分,分别记入团体总分。 十、报名办法 2、报名材料:报名表和竞技项目报名表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校医院医务章;运动员亲笔签署的自愿书;每人1张1寸免冠照片。 3、报名日期:2011年11月7日——11月26日。 4、报名办法:可把报名表直接发到科大体育部的邮箱里: kdtyb2008@sina.com,开领队会时再把盖好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医务章的报名表、运动员亲笔签署的自愿书;及报名费一并带来。 5、2011年12月3日(周六)下午2点在北科大体育部(体育馆西南门9号)召开领队会,届时将进行交费、交表、抽签和布置比赛相关事宜,请各参赛队的领队或代表准时参加并带一面本校校旗。 十一、报名费 竞技比赛每人80元 品势比赛每赛项每人50元。保险费每人10元(参加品势比赛可不办) 十二、资格审查 1、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按照《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罚款。 2、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所在学校处罚停赛两年。 十三、申诉 1、申诉范围 对本场比赛运动员资格或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当场比赛过后不再受理申诉事宜。 2、申诉程序 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名书》,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四、技术、仲裁、裁判人员选派 技术代表、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均由北京市大学生跆拳道协会选派。 联系人: 刘 洋 13426074215(竞赛事宜) 钱娅艳:13671088176 (报名事宜) 传真:62334386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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