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个星期天。早上,我很早就起了床,甚至比平时上班还早。我怎么也睡不着了。吃过早饭,我出门去逛街。我漫无目的地在各个专卖店和商场之间徘徊,走马观花。我发现有好多卖玫瑰和气球的小贩。无聊之余,我还买了一只气球,上面写着“I LOVE YOU”。我带着这只气球走进了地下通道,想要到街对面的肯德基去。刚下了楼梯,一拐弯,就碰上一个卖玫瑰花的。虽然光线很暗,我还是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这不是那个警察吗?他怎么改行卖花了?而他显然也认出了我,还用他那标志性的坏笑招呼我,“小姐,又碰上啦。”“今天我可没有闯红灯呀!”“我也没穿着制服。”“你怎么改行啦?”“没有,业余时间兼做第三产业。光干警察那点钱少了点。”“哦。”我说着就要走,他愣了一下,然后说,“你没和你男朋友一起出来吗?”“我没有男朋友。”我尴尬地说着,相信我的脸一定红了。“那这气球是——”“自己买着玩儿的。”“哦。”又是一阵沉默。他似乎努力想说什么,终于他开口了,“反正我也没事,不如陪你去转转吧。”我十分诧异地看着他,说,“哦,谢谢你,不用啦,我马上要回家了。”他说,“那我送你回家吧。”“不用了,我打车回去。”他的脸也红了。为了安慰他,我说,“不过我回家前要先去肯德基吃饭,不如一起去吧。”他立刻喜形于色,和我一起去了。我暗喜:不用花自己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