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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高校跆拳道社团交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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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21: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主办单位: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跆拳道协会
  媒体单位:大学生跆拳道www.tkdlife.com
  二、比赛时间:2011年10月22日
  三、比赛地点: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比赛
  男子:52KG、56KG、60KG、+64KG
  女子:44KG、47KG、50KG、+53KG
  (二)品势展示项目及内容
  团体品势:团体品势级别及内容:(3至8人)
  报名高校自主选择太极一到八章其中一章,如有重复,赛事组委会将根据情况对高校进行调配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及参赛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自考大学生、函授大学生。
  (二)参加时需出示有关学生或专业队队员身份证明文件。
  (三)竞技比赛:各学校报队数不限,每队运动员人数限报20人,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可以一个学校多支队伍参赛。
  (四)品势展示:每学校运动员人数限报10人。
  (五)参赛队伍在规定报到当天,必须上交县(区)级医务部门体检合格、医生确认可以参赛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组委会可协助办理保险);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六、竞赛办法:
  (一)竞技比赛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轮交流赛制。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30秒,中间休息30秒。
  3、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自愿选择升级参赛或者退赛处理。
  (二) 品势展示
  本展示作为表演项目,不设立评分,如有重复品势出现,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七、本比赛作为交流赛事,不设立录取名次与奖励,竞技只设立单场计分
  八、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请于10月11日前将参加比赛报名表,领队会时将第二代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二张一寸免冠照片,交送到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跆拳道协会,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余业坚 电话:15920340011
  邮箱: gdfytkd@qq.com 详情咨询: 邱宇青 电话:13538888438
  2、报名时请把报名表电子文档email到 gdfytkd@qq.com
  九、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及协办单位选派。
  十、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必须穿着跆拳道服比赛,教练员要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否则不能上场进行指导。
  (二)护甲、护头、护臂、护胫、护裆请各队自理。
  (三)运动员检录时抽称体重(超出0.5公斤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如发现运动员年龄、参赛资格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一、领队会议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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