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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原创:放弃,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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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都喜欢拥有,但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rose。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我有个朋友,她很爱一个男孩,但终究没有缘分在一起。很久了,她还是忘不了他,甚至她又有了男朋友,心里还是有那个人的影子,挥之不去。
    我劝她:“忘了吧,你们真的不合适。”她说:“我明白,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我还是忘不了他。”
    的确,“拥有”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从小,看到商店货架上的芭比娃娃,我们最希望的,就是据为己有。看着美丽的娃娃从此属于自己,那种自豪和满足,是无比幸福的。
可是,一件一件地买回,最后往往家里扔满了各种玩具,哪样也舍不得丢弃,弄得满屋狼藉。这个时候,家长会说:“把它们扔掉吧,宝宝,你长大了,需要玩儿更好的玩具了。”可我们呢,无不哭天抹泪,拼死保护那些带给自己欢笑的宝贝,哪怕它们其实已经闲置在那里很久不玩儿了。
记得去年非典的时候,我和妈妈去丰联广场。我看上了一件衬衫,但是并不适合我。不过当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闹着要买。妈妈说:“好东西不一定非要被你带回家嘛,再说了,你肩这么薄,穿不起来的。”后来,买了别的衣服打道回府。
现在想想妈妈的话,有道理。好东西不一定非要属于自己。如果真的喜欢,就应该让它呆在适合它的地方,而不是被强行占有,最后白白浪费。
都有什么情况需要放弃呢?我觉得有以下几种:
1.自己没有能力拥有。
    想买衣服而钱不够;喜欢一个男生,但与他差距甚大:~。
2.缘份已尽,再留下也没意义。
    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彼此的感情已走到尽头,那么我    觉得还是做回朋友比较好。
3.根本不喜欢。
    本来就不喜欢,还留着做什么呢?谁不是为了自己开开心心的?
4.不适合自己。
    一双过小的漂亮鞋子,你是选择处理掉它们,还是选择把它们穿在脚上;@去折磨自己呢?
5.拥有的同类物品太多了。
    你爱吃蒸饺,但是让你吃上二十多屉,你还想接着吃吗?
6.神女有意,襄王无心。
    光你喜欢也不行,还得尊重被拥有者的意见。要是人家觉得和你在一起像坐牢一样,那还是放他走吧。强扭的瓜不甜。
7.前面还有更好的等着你。
    只顾着吃米饭:eat而不对红绕肉动筷子,很亏吧?

                   这篇文章,写给我的那个朋友,也献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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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开始了,无鸟~~瘦不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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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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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9 0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妖帅  在 2004-6-29 15:47 发表:

又开始了,无鸟~~瘦不鸟~~


切,吃你的麻小去,表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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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妩媚小猫  在 2004-6-29 03:49 PM 发表:

切,吃你的麻小去,表捣乱。


切,你不请客我去哪吃啊~~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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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9 0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妖帅  在 2004-6-29 15:50 发表:

切,你不请客我去哪吃啊~~请客!


搞什么搞,人家明天要考试:!!!
你道馆里有那么多人,让他们轮流孝敬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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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妩媚小猫  在 2004-6-29 03:52 PM 发表:

搞什么搞,人家明天要考试:!!!
你道馆里有那么多人,让他们轮流孝敬你啊


那等你考完再说~~

道馆是道馆的,你请是你请的,两码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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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0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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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妩媚小猫  在 2004-6-29 15:28 发表:

我们都喜欢拥有,但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rose。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我有个朋友,她很爱一个男孩,但终究没有缘分在一起。很久了,她还是忘不了他,甚至她 ...


对于LY,我不敢说...我能忘...

我只能说...我能放...

谢谢你...小猫,

[ Last edited by 朴朴爱SA on 2004-6-29 at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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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30 0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朴爱SA  在 2004-6-29 18:49 发表:

对于LY,我不敢说...我能忘...

我只能说...我能放...

谢谢你...小猫,


臭朴朴,死心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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