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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1年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工作,提高比赛质量和运动员参赛水平,促进北京市中小学生跆拳道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请各单位领队和教练做好如下工作: 一、比赛事宜 1、所有报名项目一但确定不得更改; 2、参赛运动员凭学籍卡原件检录,无卡者不能参赛。 3、比赛现场称重,称重时着道服。参赛运动员体重如高于所报级别1公斤以上者不能参赛,低于所报级别下一公斤级者不能参赛。 4、评判规则在领队会(11月18日下午2:00石景山体育馆主席台前)上由裁判长讲解,各单位领队或教练不得缺席。 5、所有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和医务人员需带好个人一寸照片,在领队会现场办理相关证件手续,无证者不能进出比赛场地。 二、裁判事宜 1、为提高各参赛单位跆拳道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执裁能力,所有参与北京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教学工作的老师在本次比赛中可申请辅助裁判工作,填写辅助裁判申请表,见《附件一》。 2、持有国家二级跆拳道裁判以上证书并有2年以上市级跆拳道比赛裁判工作经验者,可在本次比赛中申请担任裁判工作。 3、裁判员及辅助裁判报名申请截止日期至11月15日。 4、为保证比赛公平,所报裁判员不得以领队或教练员身份出现在比赛中。 三、其他事宜 1、做好家长工作,每名参赛运动员限发一张家长入场卷,领队会现场发放,比赛时家长持卷入场。 2、请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各项事宜,违者批评处罚,严重者全市通报批评。 3、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午餐预定,在领队会现场有专人进行预定并缴纳午餐预定全款(每份15元),同时发放预定的午餐卷。 4、北京市中小学生武道网即时为比赛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四、赛事组委会电话:010-61756604、58075099 北京市中小学第五届跆拳道比赛组委会 2011年11月1日 |